校属各单位:
为做好本学期期末和暑假期间各项工作,确保全校师生员工平稳有序度过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暑假安排
根据学校校历安排,本学期将于2023年7月16日(星期日)结束。暑假放假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生暑假安排
1.放假时间:2023年7月15日(星期六)起至9月1日(星期五)止。
2.报到安排:9月2日(星期六)、9月3日(星期日)学生返校报到并办理缴费、注册等相关事项。未按时报到注册的学生,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未办理缴费手续而欠交学费的学生不能注册,不注册的学生不能取得继续修读课程的资格,学生根据教务部安排到教务部领取教材。
3.上课时间:9月4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4.补考安排:补考时间为开学后第一周(含周末),学生可直接在教务管理系统上查询具体补考安排,公共课程补考安排由教务部同步公布在教务系统首页“文件”栏供考生查询。
为了更好地了解学生假期返校情况,请学生工作部于9月4日(星期一)上午8:00前将学生返校情况报至党政办公室。
(二)教职工暑假工作安排
1.放假时间:2023年7月17日(星期一)起至8月31日(星期四)止。
2.报到安排:9月1日(星期五)教职工根据本单位的安排回校报到,各单位务必于9月1日(星期五)上午下班前将本单位教职工回校报到情况报人力资源部。9月2日(星期六)、9月3日(星期日)根据本单位的工作安排轮休。
3.有补考课程和监考任务的教师,须在8月31日(星期四)回到各教学单位了解补考安排,并落实好补考的各项工作。
4.下学期承担有教学任务的教师,假期应合理安排备课,并做好开课前准备工作。
二、假期工作要求
(一)放假期间及开学前,请各单位根据学校本科教学工作合格评估评建的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合理安排放假时间。
1.各单位在暑假期间,要严格按照时间节点,保质保量完成合格评估评建暑期工作任务。
2.各二级教学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暑期内每日至少安排1名及以上工作人员在校值班并保持通讯畅通。
3.除须24小时在岗值班的特殊岗位,暑期在校值班时间至少应包含以下时间段:早上9点-12点,下午15点-17点。
4.所有中层管理人员暑假期间离柳须走请假流程。
(二)要提高思想认识,确保校园全稳定。暑假期间,要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安排,做好值班工作,畅通信息报送渠道,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单位要本着对广大师生生命健康安全极端负责的态度,从维护学校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出发,切实做好校园安全稳定的各项工作,落实各项管理措施,确保学校和谐稳定。
(三)要切实做好假期留校和参加校外活动学生的安全工作。严格校园人员管理,对假期留校学生,相关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安全工作,提醒学生遵守学校管理规定。相关单位在假期组织学生开展实习和社会实践等大型集体活动时,要提前制定好安全工作预案,明确责任,高度重视,精心策划,确保学生集体活动的安全。
(四)要关心师生生活,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学生工作部要做好放假期间留校学生的统计和管理工作,妥善安排好留校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确保学生和校园的安全稳定。教务部要提前做好下学期开学前补考安排方案、开学初教学检查安排方案等准备工作。
(五)各二级学院应全面排查学生信息,分类建立离校和留校师生信息台账。放假前对学生进行一次认真全面的安全教育,防止出现安全事故。要对学生进行交通、食品卫生、防火、防盗、防骗和防溺水等安全常识教育,教育学生在暑假期间不搭乘超载、违规车辆及农用车辆,防止各类学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要深入开展安全工作大检查,坚决消除安全隐患。各单位要在放假前就本单位责任范围内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大检查,认真查找本单位所管辖区域内安全方面存在的漏洞和事故隐患,要把学生宿舍、食堂、教室、图书馆、实验室、会议室等人群集中场所作为检查的重点,特别要查找火灾隐患,检查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并及时将存在的问题报告保卫部等职能部门。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各单位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整改,消除隐患,确保安全。检查整改完毕要关好门、窗,切断电源,贴好封条。
(七)保卫部在假期要落实学校门卫制度,加强暑假期间校门管理及校园内的治安巡逻,特别是学生和教职工宿舍、食堂、贵重设备、仪器存放地等重要场所的治安巡逻。加强对学生宿舍、实验室等重要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盗窃事故的发生;要进一步加强重点防火部门(图书馆、实验室、综合档案室)的安全措施。
(八)后勤基建部应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强化重点场所、物品、关键环节检测和消杀。对食堂卫生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管理整改工作各项任务,确保师生员工饮食安全。安排好假期期间食堂的保障工作,确保放假期间的水、电等生活设施的正常工作,卫生所要做好值班和药品的保障工作,以确保留校师生的生活正常进行。
(九)图书与信息网络中心要将图书馆开放时间提前公告全院师生员工,加强假期中校园网络与信息的安全管理和监控,严防有害信息在校园传播,确保假期期间网络畅通。
(十)各单位要根据工作安排好假期值班,并将值班安排于2023年7月14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报维稳办备案。各单位假期期间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每天值班记录,保持通讯设备畅通。值班期间,若遇涉及安全、稳定方面的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值班室和值班校领导。
各单位要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本单位全体师生员工,妥善安排好各项工作。
党政办公室值班电话:3517068、3516002
党政办公室
2023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