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学院:
为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离校前工作,根据《关于印发〈国家开发银行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办法〉的通知》(开行桂发〔2011〕124号)中“组织借款学生毕业时,及时、准确地在生源地贷款系统内确认学生毕业信息,做好毕业前的还款教育”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2年生源地贷款毕业学生的毕业确认工作通知如下:
一、正常毕业贷款学生申请毕业确认工作流程
(一)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
贷款学生登录https://sls.cdb.com.cn,进入学生在线服务系统首页,并输入身份证号、密码等相关信息,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二)网上个人信息变更
在登录页面的左边栏,点击“资料修改”,对个人信息进行填写或修改,确保所填内容均为最新信息,准确有效。务必将所有栏目的每条信息补充完整,否则无法进行毕业确认。特别是学生的“院系名称”、“专业名称”、“学号”等相关信息填写完整后,点击提交,即完成信息修改。
(三)网上提交毕业确认申请
在登录页面的左边栏,点击“毕业确认申请”,查看个人信息及贷款情况一栏,了解贷款的历史信息及还款计划,确认无误后,点击“毕业确认申请”,完成网上确认申请流程。网上提交毕业确认申请截止时间为5月18日。
(四)打印毕业确认表
完成毕业确认申请后,学生可自行从系统导出并打印毕业确认表,请各学院根据《2022届生源地贷款毕业学生列表》(附件2)督促相关学生打印毕业确认表,并组织学生进行核对签字、摁手印(右手食指)。由于疫情防控无法返校的毕业生,可将毕业确认表邮寄、扫描、拍照的形式提交至辅导员处。毕业确认表由高校和贷款学生各存一份,请各学院于6月7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学生毕业确认表(每人一份),毕业确认表需按照《2022届生源地贷款毕业学生列表》表格内学生姓名顺序进行排序。
(五)学生资助科根据各学院报送的毕业确认表,在国开行生源地贷款系统(后台)完成毕业确认审核操作,并将未及时申请毕业确认的学生名单反馈给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负责老师。对于未完成毕业确认的贷款毕业生,不能为其办理毕业离校手续。
二、非正常毕业贷款学生申请学生就学信息变更确认工作流程
(一)各学院统计本学院贷款毕业生毕业后考取研究生、不能正常毕业需延长学制或留级的,填写《申请就学信息变更学生汇总表》(附件3),填写学生不能正常毕业原因,并于5月21日上报。
(二)按照国家开发银行通知,自2019年起暂停高校给学生做就学信息变更工作,如学生发生升学、休学、退学等学籍异动情况的,请告知学生持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当地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变更手续。如未及时办理就学信息变更工作,国家开发银行将按期计算学生个人利息。学生未按时归还的,属于违约行为。
三、注意事项
(一)申请毕业确认的学生及时登录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信息网修改联系方式、联系人等信息;并于每年11月30日前登录系统查询应还利息、本金等还款信息,遇到相关问题及时与当地县区资助中心老师联系咨询。
(二)根据合同约定,自毕业当年9月1日开始自行承担利息,两年后开始归还本金以及利息。学生也可在8月份之前办理提前还款手续,若成功全额还款,则不需承担毕业后的利息。
三、工作要求
(一)请各学院积极配合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加强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毕业学生教育工作,在疫情防控期间,以适当的方式组织贷款毕业学生进行诚信教育,告知学生还款流程,提醒学生积极与生源地县级学生资助办联系,按时归还贷款利息和本金。
(二)由于自治区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将根据高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配合情况以及毕业生违约率情况审批下一年度学校贷款规模,并在年终评比时予以扣分,请各学院在毕业生办理离校手续前务必通过电话、网站、逐个通知等多种方式通知到每个相关学生,确保每个学生都清楚了解还款相关政策。
未尽事宜请联系学生工作部学生资助科,联系人韦艳珊,联系电话0772-3517505。
附件:1.生源地助学贷款毕业生网上申请毕业确认操作流程